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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疫(Plague)

  • 發布單位:雲林縣東勢鄉衛生所

鼠疫(Plague)

一、疾病概述(Disease description)

存在囓齒類及其跳蚤的一種人畜共通傳染病,並藉跳蚤傳染給各種動物及人類,其最初反應為跳蚤咬傷部位附近的淋巴腺發炎,這就是腺鼠疫,經常發生於鼠蹊部、腋下或頸部,受感染的淋巴腺發炎、紅腫、壓痛且可能流膿,通常會有發燒現象。所有的鼠疫,包括淋巴腺病不明顯的病例,皆可引起敗血性鼠疫,經由血液感染身體各部位,包括腦膜。肺的次發性感染可造成肺炎、縱膈炎或引起胸膜滲液。次發性肺鼠疫在疫情的控制上特別重要,因為其痰之飛沫傳染是原發性肺鼠疫及咽鼠疫之來源。更進一步的人與人之間傳染可造成局部地區的爆發或毀滅性的大流行。鼠疫如未經治療其致死率為30~60%,很少出現短期而局部的感染(輕微鼠疫)。鼠疫桿菌曾於肺鼠疫病人的無症狀接觸者喉嚨中培養出,未經治療的原發性敗血性鼠疫及肺鼠疫一定死亡,現代醫療已可顯著降低腺鼠疫之致死率,及早的發現及治療亦可降低肺鼠疫及敗血性鼠疫的致死率。欲快速診斷鼠疫可用顯微鏡直接檢查淋巴腺之抽出液、痰液或腦脊髓液,發現卵圓形、革蘭氏陰性、兩極濃染的鼠疫桿菌。利用螢光抗體檢驗或antigen-capture ELISA較準確,特別是對於散發病例的確認。確定診斷須從淋巴腺腫、血液、腦脊髓液或痰液中培養及辨認出鼠疫桿菌,或抗體效價有4倍的上升或下降,被動血球凝集試驗(PHA test)經常用於血清學診斷。

二、致病原(Infectious agent)

鼠疫桿菌(Yersinia pestis),為革蘭氏陰性,呈卵圓形,利用Wayson或Giemsa染色可看到兩極濃染中間淡染(類似安全別針safety pin)情形。

三、流行病學(Epidemiology)

(一)在人類歷史上有過多次鼠疫嚴重流行的記載,其中包括三次世界大流行。首次大流行發生於6世紀,起源於埃及的西奈半島,經巴勒斯坦而波及歐洲所有國家,死亡近1億人;第2次發生於十四世紀,起源於美索布達米亞,因十字軍遠征波及了歐亞兩洲及非洲的北海岸,僅歐洲就死亡2,500萬人,占當時歐洲人口的四分之一,即歷史上著名的黑死病。許多歷史學家認為“黑死病”起源於中國、印度、中亞和俄羅斯南部。後來調查研究也證明在這些國家和地區確實存在著古老的鼠疫自然疫源地;第3次發生於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至少波及32個國家,死亡1,200萬人。1910~1911年中國大陸東三省及北部諸省罹患鼠疫者,計有6萬人之多。臺灣最早發表鼠疫之時間為1896年,嗣後每年皆有病例發生,其中以1901年患者4,496人、死亡3,670人及1904年患者4,494人、死亡3,370人,這二年最為猛烈。經過長期防疫工作,自1918年起至1945年就不再有鼠疫。但於台灣光復初期,因海港檢疫工作一時停頓,1946年遂有鼠疫再度侵入(14名病例),經政府採取積極而有效的防疫措施,臺灣自1948年起已無病例報告。1950年金門曾發生病例,迄1953年亦告絕跡。目前鼠疫之流行地區主要為南美洲、非州及東南亞。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報告,全世界每年約有1,000~2,000個病例。

(二)臺灣病例概況

臺灣流行概況詳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統計資料查詢系統」

四、傳染窩(Reservoir)

主要為野生囓齒類動物 。

五、傳染方式(Mode of transmission)

腺鼠疫主要由被感染跳蚤(尤其是Xenopsylla cheopis印度鼠蚤)叮咬吸取人類血液或是人類處理被感染動物(尤其老鼠和家兔)或鼠疫感染者屍體的組織時,不慎接觸膿液而感染。肺鼠疫和喉咽鼠疫藉空氣散播,人類因吸入帶有致病原之飛沫(原發性肺鼠疫病人或已發展出末期鼠疫肺炎的腺鼠疫病人之飛沫)而感染。

六、潛伏期(Incubation period)

通常為1~7天。原發性肺鼠疫為1~4天。

七、可傳染期(Period of communicability)

腺鼠疫不直接自人傳染予人(除非接觸患者之膿液而感染)。肺鼠疫在適當之氣候條件下,具有高度之傳染力。而過度擁擠之情形,更利於傳染之進行。

八、感受性及抵抗力(Susceptibility and resistance)

一般人普遍都具有感受性。復原後的抵抗力相對上仍不足以防禦鼠疫桿菌大量侵入。

九、病例定義(Case definition)

詳見附件一鼠疫病例定義。

十、檢體採檢送驗事項(Specimens taking and transportation)

請參閱「傳染病檢體採檢手冊」或逕洽疾病管制署檢驗中心。

十一、防疫措施(Measures of control)

(一)預防方法:

  1. 最主要為避免被跳蚤叮咬,直接接觸具感染性之組織及暴露於肺鼠疫病人活動地區。
  2. 在流行地區宣導民眾此疾病的傳染方式,防止囓齒類動物進入住屋並避免接觸及處理其死屍,如發現該類動物屍體須報告衛生當局。
  3. 定期調查囓齒類動物之族群,並評估其發病流行情形及防治效果。
  4. 清除鼠類及蚤類,滅蚤須在滅鼠之前或同時進行。因為老鼠死亡時其寄生之跳蚤有可能跳到新的宿主(人)繼續吸血。
  5. 來自疫區之輪船或港區倉庫須防鼠、滅鼠及滅蚤。
  6. 傳統鼠疫疫苗分成死菌及減毒疫苗兩類,由於副作用大且預防效果不佳,目前世界衛生組織(WHO) 並不建議一般旅遊者施打。另有數種新疫苗仍處於研發階段,尚未廣泛使用。

(二)病人、接觸者及周圍環境之處理(如附件二)

  1. 病例通報: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屬第一類傳染病,應24小時內通報。
  2. 隔離:即刻以有效安全的殺蟲劑撲滅病人身上、衣服的跳蚤,所有病人須嚴格隔離,以防傳染,俟抗生素治療病情好轉以後方可解除,腺鼠疫病人假如無咳嗽及胸部X光檢查無病灶,在有效治療開始後則須小心處理其膿液及排泄物。
  3. 消毒:排泄物及污染物須消毒,病人出院後須實施終期消毒。鼠疫感染者的屍體在處理時,務須採行必要之感染管制措施,避免遭受感染。
  4. 檢疫:對於出、入國境之運輸工具及所載人員、物品,得施行國際港埠檢疫。
  5. 接觸者處理:腺鼠疫接觸者應實施滅蚤並監視7天,且實施預防性投藥步驟;肺鼠疫接觸者應進行預防性投藥(請參閱附件三美國CDC鼠疫暴露後預防性投藥建議表)並監視7天。監視期間,監視對象每天至少量體溫4次(例如早、中、午、晚),一旦出現發燒或其他的臨床症狀即立刻施以追加治療。
  6. 接觸者及感染源調查:應盡全力找出直接的感染來源。
  7. 治療方法:疑似鼠疫病患須儘快接受適當治療,治療時間為10-14天或持續治療至病患退燒後2天;病患病況如有改善,靜脈給藥方式可考慮改成口服方式;抗生素治療的使用選擇為Streptomycin和Gentamicin;抗生素治療之方法及劑量,須依病患臨床狀況進行調整,例如病患年齡、病史、健康狀況、或過敏反應等等考慮因素;暴露後預防性投藥的抗生素選用包括有Doxycycline、Ciprofloxacin等(請參考附件三美國CDC鼠疫抗生素治療建議表)。在對藥物治療有滿意的反應後,某些病人在第5、6天會呈現自限性的突發性發燒,但是並沒有任何其他的症狀,可能是該感染原對藥物具有抵抗力或是發生其他併發症,此時應立即採取病人的痰檢體,再依據檢驗結果給予適當的抗生素治療,若發現化膿性淋巴腺腫應予以切開及引流。

十二、大流行之措施(Measures in the outbreak)

  1. 必要時以驗屍或實驗室檢驗調查所有可能因感染鼠疫死亡者。建立最好的診斷及治療中心並提醒醫護人員發現該病立即通報。
  2. 加強衛教宣導及各項防治措施。
  3. 撲滅各種跳蚤孳生源。
  4. 撲滅鼠類及其他宿主。
  5. 保護接觸者,施予預防性投藥。
  6. 田野工作者採行有效防止跳蚤叮咬措施,如使用殺蟲劑,穿長袖衣褲等。